|
全国聚氨酯行业ODS淘汰协调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从事聚氨酯泡沫塑料制品及相关原材料、设备、研究、生产、应用、经营的企事业单位自发性的,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的全国性专业协作组织,在业务上接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外经办和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的指导。
2001年,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中国泡沫行业CFC-11整体淘汰计划》,赠款金额达5384. 6万美元。为了在多边基金赠款的援助下,更好地完成我国聚氨酯行业ODS淘汰工作,2002年1月19日,在河南郑州举行的"中国聚氨酯泡沫行业CFC-11整体淘汰计划实施研讨会"上,来自全国五十多家生产聚氨酯泡沫制品、替代设备和原料的企业代表一致同意成立"全国聚氨酯行业ODS淘汰协调工作委员会"。同时,推选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为首界理事长单位,付永彬同志为委员会秘书长。
全国聚氨酯行业ODS淘汰协调工作委员会的任务是:配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外经办和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开展中国聚氨酯泡沫行业ODS整体淘汰工作。其中包括:针对聚氨酯泡沫行业ODS淘汰活动,对制品、设备、原材料等相关企业生产、经营、质量、市场等开展调研,提出泡沫企业结构调整及促进替代设备、替代原材料的国产化进程的建议;组织开展聚氨酯行业及ODS淘汰活动有关的技术经济信息交流、学术研讨、市场预测、技术咨询、协作攻关及培训等活动;加强与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政府部门定期组织聚氨酯泡沫塑料ODS替代产品质量统一检测与评价,协助相关企业申请有关环境标志;承担有关部门提出的产品评价试验方法、标准的起草、制定及修订工作;加强与企业联系,了解企业要求和存在的问题,沟通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技术经济信息资料,开展ODS淘汰活动宣传。
全国聚氨酯行业ODS淘汰协调工作委员会章程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聚氨酯制品专业委员会入会及交费办法
会员、副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申请表(<---zip文件下载)
|